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为确保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以及教育部和山东省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要求,学校制定了《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在执行学校方案的基础上,学院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由学院负责人任组长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录取相关工作,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专业等方面的培训,并对本次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

(二)每学科专业(领域)成立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组长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担任,成员原则上由本学科导师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组成。

(三)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工作原则

  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强化复试环节在硕士研究生招生中的重要作用,严把入口质量关。加强复试录取环节监督,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各专业(方向)复试基本分数线执行2023年国家A类地区线。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结合生源、招生计划等情况,复试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以达到好中选优的结果。相同专业的全日制考生划定同一条复试分数线。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在考生原报考专业一区 A 类考生分数线基础上按照总分、单科下降20分。

(二)复试方式、时间安排及收费

  1.复试方式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均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2.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拟于3月底进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根据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确定并提前公布,详细时间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各招生学院网站。

  3.复试费用

  复试收费标准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16号)的规定,非艺术类复试考生须交纳复试费180元,艺术类考生须缴纳复试费240元,同等学力加试考生须另缴纳120元加试费。

(三)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将在复试过程中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信息、学籍学历信息、身份证信息、诚信档案信息比对)等措施,认真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和加分资格。加强对学历(学籍)审核库中无匹配信息考生的学历(学籍)审核力度。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四)复试内容

  1.技能测试

  考试科目是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复试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理解能力和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由考生抽签方式确定测试题目,时间以每人10分钟为宜,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并对专业外语水平、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协作精神、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综合素质全面考察。时间以每人20分钟为宜,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对符合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含高职高专考生、本科结业考生)必须进行加试。加试的科目必须是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两门加试科目。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每门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学院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体检

  学校对录取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复试工作具体安排

  1.学院结合各专业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划定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2.学院公布复试方案、复试名单等相关信息,发布复试通知,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复试系统通知考生,请考生做好复试准备、保持电话畅通。

  3.学院复试小组制定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并经招生工作处审核后向考生公布。

  4.学院组织各专业复试小组在学院复试方案发布的时间内组织考生进行复试工作,做好资格审核、成绩评判、复试记录、结果报送的工作,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四、调剂

(一)调剂要求

  1.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单科、总分)。

  2.拟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拟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拟调剂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未考统考科目的考生不能调入设统考科目的专业。

(二)调剂程序(执行学校方案)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计算(成绩为百分制):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0.7+复试成绩×0.3。复试成绩=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0.2+专业笔试(技能测试)成绩×0.4+综合面试成绩×0.4,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按照学院、专业总成绩排名,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排名录取。

  2.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同批次复试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不同批次复试考生按各自批次的先后顺序录取。

  3.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学校根据总成绩排名方式,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分专业拟录取名单。

 

六、相关工作制度(执行学校方案)

  学院会提前电话和微信群等形式,告知考生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确保考生复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

  复试录取监督: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举报电话:0635-8238538,邮箱:398317053@qq.com。

 

 

编辑丨陈庆鹏

审核丨王蕊 李双双 房璐莹 姚孜铮